石拐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8月1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8月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2-8720371
通讯地址:石拐区人环楼501号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内蒙古高建实业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 |
包头市石拐区水泥建材集中加工园 |
内蒙古高建实业有限公司 |
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主体工程为完整的沥青混凝土生产线; 储运工程为砂石堆场、 材料库; 辅助配套工程为磅房、 材料库、 办公区、 宿舍等; 环保工程包括除尘器、 沥青烟净化器、 厂区绿化等; 公用工程包括给水、 供电等。项目 建成后将具备日 生产沥青混凝土量 1333t, 年产沥青混凝土量约 20 万吨。 |
矿粉储罐废气、烘干筒、热料仓、搅拌缸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投料系统置于全封闭厂房内,矿粉、碎石封闭储存和密闭输送。导热油炉、烘干筒以轻质柴油为燃料。沥青储罐呼吸、产品出料过程中会产生的沥青烟气经沥青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沥青烟净化装置产生的废水,经油水分离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化粪池、油水分离环保水池、柴油储罐区、沥青储罐区、危废暂存间要采取防渗措施。柴油储罐区、沥青储罐区要建设围堰。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总平面布置,合理布局噪声源。对各噪声源要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各种除尘灰回用于生产;振动筛筛出的废石料定期用于区域内道路基础建设;废导热油、沥青烟净化器处理产生的废油污和废油渣经收集桶收集后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